有谁懂得怎么样取住房公积金?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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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4-18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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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4-18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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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4-18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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