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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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4-18
你们两口子都可以全拿出来,还有的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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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4-18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从而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价值,发挥其作用的行为。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作以下规定。(1)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自住的公有住房、私产房等;二、办理提取的程序(一)凡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应当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二)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单位进行核实的内容,包括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单位核实正确后应当及时给职工出具提取证明。(三)职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全,允许申请补齐;申请条件具备,情况正确,身份属实的,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到银行支付手续;不具备条件,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五)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持有准予提取决定以及存储余额证明文件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六)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在一年内提出支取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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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4-18
《提取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解读:征求意见稿中,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首套房按月应缴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还贷额。按照《提取规定》,有两个新变化:一是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还是可以提取60%的,但不得以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房提取;二是首套房按月实际还贷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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