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需要哪些手续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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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4-18
一、 职工必须持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立即办理。 二、 棚改拆迁项目提取,实行属地化受理、审批制度。提取职工到房屋所在区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各办事处根据区棚改办提供的情况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实地走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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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4-18
一、 职工必须持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立即办理。 二、 棚改拆迁项目提取,实行属地化受理、审批制度。提取职工到房屋所在区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各办事处根据区棚改办提供的情况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实地走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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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4-18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4、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5、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6、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9、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1、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应当在解体、破产、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住房装修以及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等非自住住房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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