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有哪些 如何办理招牌挂出让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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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3-29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国土资发[2006]114号 1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适用本规范; 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他项权利,参照本规范执行。 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依法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流转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参照本规范。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和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 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国土资发[2000]3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国土资发[2001]255号 《全国土地分类》 国土资发[2004]232号《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3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7)《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 (8)《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9)《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10)《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中纪发[2004]3号) (1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 4 总 则 4.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内涵 本规范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范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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