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协议内容有哪些呢?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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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3-29
房屋出租合同书的地址是否和租房子的地址一样,房子的出租时间,付款方式等。那么对租房者 在高房价的重压下,租房子已经是现在生活中最常见的现象了,租房者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书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的条款和相关问题。房屋出租合同书的地址是否和租房子的地址一样,房子的出租时间,付款方式等。那么对租房者来说,有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房屋出租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 房屋出租合同书内容 (一)合同书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三)合同书要注明租房用途; (四)合同书要写明租赁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六)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七)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八)合同书应约定是否同意转租; (九)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书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书的行为,并在合同书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十)房屋出租合同书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出租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以上就是房屋出租合同书的内容了,提醒的大家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尤其是在签合同书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书条款,避免纠纷产生,如果出现问题要采取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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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3-29
房屋出租合同书的地址是否和租房子的地址一样,房子的出租时间,付款方式等。那么对租房者 在高房价的重压下,租房子已经是现在生活中最常见的现象了,租房者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书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的条款和相关问题。房屋出租合同书的地址是否和租房子的地址一样,房子的出租时间,付款方式等。那么对租房者来说,有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房屋出租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 房屋出租合同书内容 (一)合同书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三)合同书要注明租房用途; (四)合同书要写明租赁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六)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七)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八)合同书应约定是否同意转租; (九)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书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书的行为,并在合同书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十)房屋出租合同书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出租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以上就是房屋出租合同书的内容了,提醒的大家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尤其是在签合同书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书条款,避免纠纷产生,如果出现问题要采取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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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3-29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中文名租房合同外文名The contract that rent a house类 型合同的一种别 称房屋租赁合同作 用可作为租凭双方的证据等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租房合同1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订协议应注意的问题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3、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4、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5、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6、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7、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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