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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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3-29
你的四个问题我综合回答如下: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第四十八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因此,如果张博在农村的哥哥当时申请宅基地时,是用张博的名字申请的,那宅基地仍属于张博的;至于补偿,两人自行协商;如果是用在农村哥哥的名字申请的,那张博无权取得该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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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3-29
现在还可以办的,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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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3-29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入市场,即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也应了解属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地价款。出让土地并非一定能够转让,未经开发的出让土地不得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应分清是否改变了转让方土地使用权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除《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以及这类企业的用土地房产抵押后被依法处分的情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未弄清就进行转让。特别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和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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