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确权登记要怎么进行?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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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连网网友 | 2019-03-29
一、农村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二、哪种情形下农村房屋不予确权?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的情形:(一)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四)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五)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六)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七)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八)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九)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十)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十一)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十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三、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发放流程?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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