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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证有哪些权利

2019-03-28

共有1条知识
  • 屋连网网友 | 2019-03-28

           房屋的他项权证有:1、租赁权。2、典当权。3、房地产权初始登记。4、房地产赠与这些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利人依国家法律规定收执。  1、租赁权。租赁权就是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将拥有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的权利。承租人需按时支付给出租人租金。房屋使用权交付承租人之后,房屋不得未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进行变更和处置。除非另有合同内的规定,不然就是违法行为。  2、典当权。房地产典当是一种房地产权利的特有流通方式,这种方式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将拥有的房地产的典当给承典人,中间承典人会给予一定的典价,设典的权利为房屋的所有权。设典时,承典人可以依据情况使用房屋也可以不使用房屋,但是有权将房屋出租或者出售,设典时,出典人在典当期内还清典价和利息,就可以赎回房屋,或承典人补足差额,出典人获得房屋的实际所有权。  3、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的意思是,在未在登记机关确认房地产权利的情况下,去进行房地产证书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所有权的登记。  4、房地产赠与。房地产赠与即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将自己对房地产的所有权无偿赠与给另外一人的法律行为。  他项权证就是处于抵押贷款的房子的一个他项权人持有房屋他项权的一个证书。这个证书限制了房屋的交易和出租等操作,只有在还清贷款之后,才能去银行进行注销他项权证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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